关于发布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8-0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8/t20260801_34037990.html),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变化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设置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增设面上项目群;探索开展分阶段评审;持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提升联合基金项目竞争性。

二、限制申请规定

1)严格实行项目毕业制。按照项目层级,每类项目只能获得一次,且获得过上一层级项目类型的,不能再申请这一层级之前的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严格执行“芙蓉计划”互斥规定。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详见指南)。

4)研究内容限制。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等相关基础研究项目)

三、资助体系及研究期限

1.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项;

2.青年A类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3.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青年B类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

5.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6.青年C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7. 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支持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吸引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8.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优秀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9.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10. 部门联合基金项目:

1)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详见指南)。

2)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3)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4)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5)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6)省地质院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11. 高校联合基金项目,详见指南;

12. 企业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1)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4)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5)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6)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7)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8)湖南光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9)古汉中药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0)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1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2)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3)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4)百洋医药(湖南)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5)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3. 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1)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2)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

3)湖南省护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

4)湖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基金项目。

14. 科创平台联合基金项目。

1)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项目。

2)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

3)湖南湘江新区复旦大学张江科技创新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一经选定项目类型,在申报、受理、评审及立项过程中不得转为其他项目类型。

四、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我校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2.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省内自科基金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6. 其余申请人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五、科研诚信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和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申请人、参与人和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均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六、注意事项

1、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2、撰写申请书时,应当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二级学科最多填写2个学科代码。

3、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5、高校联合基金和医卫行业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其他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及相应联合基金指南,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6、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

3)其它不符合申请规定的。

七、申报程序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第三、第八部分。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科技云中上传电子版。

3. 2027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

1)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逐条检查,打印并签署意见后,于831前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所有项目申报人填写《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831之前报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并进行审查汇总,再由二级单位于93前报科技处。

3)项目负责人于93前于系统提交申请书(不需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各二级单位于9618:00前通过管理员账号完成本单位申请书系统审核工作。

4)学校系统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971700学校于97日—9集中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请各二级单位于97前将本单位最终的申请汇总表和《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提交科技处。

4 各二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申请工作,应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5 各二级单位应当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八、咨询方式

1.学校联系人:白艳松、孙燕,0731-58292064k-jh@xtu.edu.cn

2.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88988701

3.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4.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附件:

1. 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2. 配套资金证明(联合基金项目)

3. 形式审查明细表

4. 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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