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主要变化
详见《指南》“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章节(详见附件1)。
(1)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交叉科学部新增科学工具领域(T05)受理代码,在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中为科学工具领域单设赛道,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先进科学工具研制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完善对科学工具研制的资助渠道。
(3)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对于未满35周岁的男性申请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申请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单独组织评审,实施长周期稳定支持。
(4)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人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人;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5)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6)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7)以面上、青C项目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推动申请书“瘦身提质”。在申请书“填报说明”处增加: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撰写申请书,是学术思维与表达能力的体现。面上项目申请书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页以内,鼓励简洁表达。
二、申请书填报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填报申请书(参见附件2)。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行找回,或使用短信动态验证码方式登录;申请人登陆系统后,请及时维护好个人信息中相关信息(院系、职称、教育经历、科研经历、项目信息、成果信息、科研奖励等,院系信息请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尚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账号申请表》(附件3)并发送至二级单位获取账号,二级单位完成账号添加后(操作详见附件4),系统将把账号信息发至申请人邮箱。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使用单位邮箱,不建议使用sina、yahoo、hotmail、outlook等网络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
依托我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指南》“申请规定”(附件5)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附件6)。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3/69510.html)、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4/gjzrkxjjgzzd.html)以及《指南》中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当结合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的定义和范围,合理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阶段由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分预算需经申请人和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由申请人汇总编报总预算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分预算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三类)、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8)审查无误后签字,与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附件9)一同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 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10),请注意: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承担)。无工作单位或依托单位的,需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提供博士学位证明等材料。
5. 各二级单位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8)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在线形式审查(操作详见附件11),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指导申请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对研究方向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分流。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和遏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申请人应当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研安全等方面,加强对课题组成员尤其是参与课题研究学生的相关教育培训。
2.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3. 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继续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邮件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的个人简历文件(请注意: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切勿使用2025年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当如实标注本人署名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6.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7. 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最晚应于项目计划书审核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附件12),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应明确是否转拨资金、转拨金额、转拨时间、用途以及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违约处理等内容。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合作研究转拨资金可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预算表》《预算说明书》中仅需填报合作研究转拨资金的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在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明确。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老师还需填写《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13)。
8.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合限项:基金委重大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负责人和骨干)、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负责人和高级职称骨干)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数合计限 1 项。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9.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有以上情况未在申请书中说明的将会导致申请书不予受理。
10.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承诺书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就保存好此签字页以备用(一式两份)。
11. 二级单位应当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12. 二级单位应确保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13. 科技处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的项目申请,不接收个人提交申请。所有项目申请书必须经过二级单位系统审核后才予以受理,逾期或者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时间安排
1. 1月-3月,项目申请人撰写完善项目申请书;二级单位加强项目组织工作,在充分总结上年度申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前期申报摸底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申请书撰写辅导、质量把关工作。
2. 3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将最新的申报书上传系统(不用提交,能下载“草稿”即可),科技处将组织对所有申报书进行初步形式审查,财务处进行预算审核,并于3月10日前向项目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填写形式审查表(附件8)以及承诺书(附件9或附件10)交二级单位审查;各二级单位根据情况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4),将电子版发科技处项目科邮箱k-jh@xtu.edu.cn。
3. 3月12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申请书提交(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6:00时)。
4. 3月10-15日,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按审查意见表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后科技处才予以受理。非集中期项目暂时不要确认。
5. 3月10-18日,科技处将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最终审核提交(请各二级单位及时在系统审核;项目负责人请随时关注系统状态,及时对退回项目进行修改)。
6. 3月18日前,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二级单位承诺书(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k-jh@xtu.edu.cn,纸质件交科技处416办公室,科技处依据清单逐项确认受理。
7. 3月18-19日,科技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完成项目申请书系统推荐。
科技处联系人:白艳松、孙燕,电话: 0731-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附件:1.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2. 项目申请人、负责人使用手册
3. 账号申请表
4. 二级单位添加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
5.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6. 同行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参考)
7.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8. 形式审查表(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9. 申请人承诺书(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10. 二级单位承诺书
11. 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使用手册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模板)
13. 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14. 申报汇总表
15. 其他模板文件
科技处
2026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