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人:adminkjc 发布时间:2019-08-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才能打印。

二、填报要求

1、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批准通知”、“通用计划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要求填报。

2、经费预算部分务必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报,不可删除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位置。

3、《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

4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青年、优青、重点项目)须补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章页纸质材料订在计划书之后(两份任务书均需装订),一并报送。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含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伦理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供学校存档用。

三、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2、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请保证预算表与预算说明中的额度一致。

3、请给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发放月数请按照参加项目的月数计算)。给出会议费预算依据,会议费应按会议规模、天数预算,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

4、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支出”一栏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

5、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办公室饮用水、个人办公电脑、快递费手机费等非项目直接相关费用。

四、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201996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提交工作。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如项目计划书退回,请及时修改,及时提交。

22019920日之前报送纸质版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送至科技处计划科(办公楼416室)。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财务部门公章、科研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科技处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技处联系人:李朋、陈建佳;联系电话:58292064

                            科技处

2019825

 

附: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五) 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

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

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应当根据评审委员会和现场考察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研究计划,作为评估和验收的依据。按下列提纲撰写:

1)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包括主要研究方向、关键科学问题与研究内容);

2)研究方案(包括骨干成员之间的分工及合作方式、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计划

等);

3)年度研究计划;

4)五年预期目标和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等;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5.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
文件类型: .doc 28104ce36885ea12f796d7a5cc6e8a4c.doc (12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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