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12-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要求预防和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

一、全面开展梳理核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形成总结报告

各学院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2),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1.经核查,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

2.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还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及《湘潭大学学术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 上形成论文核查情况报告(附件4),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5)。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三、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分析本次撤稿论文自查情况,结合中科院、中信所等发布的预警期刊名单,加强学术规范,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本单位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下班前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版的论文自查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416,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论文撤稿”打包发送至dsr@xtu.edu.cn邮箱

  联系人:刘文娟,58292063


附件:1.科研诚信相关政策

2.自查报告提纲

3.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4.论文核查情况报告

5.XX学院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科技处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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