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结合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湖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新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在湘部属高校和军队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和职教本科)。

二、申报类别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实验室须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鼓励依托交叉学科申报。

2)具有一定的平台基础。实验室应为已正式批准成立且开放运行 1 年以上(2024 11 月以前成立),隶属学校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

3)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目标。实验室应坚持需求导向,以直接服务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与各市州主导产业为目标,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省内较高水平。通过培育,能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实力、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广泛开展国内外深层次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4)具有优秀的学术团队。拥有所从事研究领域内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知识结构互补、年龄结构合理的稳定人才队伍。各研究方向有固定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团队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良好。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1970 1 1  日以后出生),支持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任实验室负责人。学术团队应有不少于 10 人的专职科研人员,其中40 周岁以下(1985 1 1  日以后出生)的青年专职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5)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模式,具有满足科研需求的硬件条件,科研用房集中且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具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 500 万元(部分纯基础研究除外)。

6)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要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 300 万元,建设期间和建成后要保证实验室拥有足够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7)重点支持在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阶段性成果或取得突出成绩的校级平台。

8)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创新主体联合申报,且必须与合作基础良好的企业联合申报。

(二)禁止条件

对同一高校同一主体依托学科,已建有或正在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基地)的,不能申报,已立项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名额

本次平台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 2 个实验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严密组织论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推荐上报服务需求精准、依托优势学科、培育成熟的实验室和基地,并认真组织填写申报书。

(二)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名称、主体依托学科、平台负责人、专职科研人员等信息

(三)本次平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51118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将申报书、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系统账号和密码请联系科技处获取。

申报系统网址:https://ps.hnedu.cn:7081/cxsbxt/login.html

六、时间节点

    1. 请各学院2025113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平台申报汇总表至科技处;

    2. 请于1111日之前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

    3. 请于1118日之前完成网络申报提交。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处左超,15874276535

   申报系统问题咨询联系电话:15116259514 19375167827

   学校科技处:刘文娟,58292063

  

附件:1.省教育厅平台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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