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1-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2023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变化

1.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限项项目数合计为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具体见《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2.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限项,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限项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指南部分。

3.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具体见《指南》中对应的人才计划项目相关规定。

4. 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期限必须与正文中“研究计划”的期限一致)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

二、申请书填报

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115日以后开放)在线填报申请书(参见附件1)。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行找回,或使用短信动态验证码方式登录;申请人登陆系统后,请及时维护好个人信息中相关信息(院系、职称、教育经历、科研经历、项目信息、成果信息、科研奖励等,院系信息请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尚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二级单位获取账号,二级单位完成账号添加后(操作详见附件3),系统将把账号信息发至申请人邮箱。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使用单位邮箱,不建议使用hotmailoutlook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项目指南》“申请规定”(附件4)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附件5)。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info70222.htm)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2023年度项目指南》,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2. 预算制项目申请人根据对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6)的具体要求,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的定义和范围,如实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分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总预算)。包干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7)审查无误后签字,与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附件8)一同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 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9,请注意: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承担)。无工作单位或依托单位的,需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提供博士学位证明等材料。

5. 各二级单位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7)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在线形式审查(操作详见附件10),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指导申请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对研究方向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分流。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应当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研安全等方面,加强对课题组成员尤其是参与课题研究学生的相关教育培训。

2.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3. 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继续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邮件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请注意: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 合作研究项目须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附件11),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老师还需填写《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12)。

6. 正式全面开展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承诺书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就保存好此签字页以备用(一式两份)。

7. 二级单位应当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8. 二级单位应确保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9. 科技处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的项目申请,不接收个人提交申请。所有项目申请书必须经过二级单位系统审核后才予以受理,逾期或者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时间安排

1. 227-28日,各二级单位请将项目申请人形式审查表(附件7)以及承诺书(附件8、附件12)的签字扫描件、申报汇总表(附件13)电子版发科技处项目科邮箱k-jh@xtu.edu.cn(注意:申请人的个人签字扫描件,请以“姓名+项目类型+形式审查表/承诺书”命名)。

2. 拟于36日前,对重点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开展校内申请书评审。

3. 310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最终版申报汇总表(附件13)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4. 312-13日前,科技处组织各二级单位集中对所有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财务处进行预算审核,向项目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5. 315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申请书提交(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31516:00时)。

6. 316-17日,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按审查意见表进行第三轮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后科技处才予以受理。非集中期项目暂时不要确认。

7. 317日前,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二级单位承诺书(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k-jh@xtu.edu.cn,纸质件交科技处416办公室,科技处依据清单逐项确认受理。

8. 318-19日,科技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完成项目申请书系统推荐。

 

科技处联系人:陈建佳、孙燕,电话:0731-58292064,邮箱:k-jh@xtu.edu.cn

 

附件:1. 项目申请人、负责人使用手册

     2. 账号申请表

     3. 二级单位添加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

     4.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5. 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

     6.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7. 形式审查表(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8. 申请人承诺书(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9. 二级单位承诺书

     10. 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使用手册

     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模板)

     12. 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纸质件学院留存,扫描件发科技处)

     13. 申报汇总表

     14. 其他模板文件

 

科技处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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