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十五五”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 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10-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已下发《关于开展部主责“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工高新函〔2026〕296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先进生物制造”“前沿微纳电子”“光电融合”“先进计算技术与系统”“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智能工业软件”“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新型电子材料”等8个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推荐征集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所推荐专家应为从事重点专项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学术造诣和科研实践经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中负责技术研发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科研诚信良好,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每名专家填写不多于3个细分专业方向。具体征集领域和推荐条件详见《通知》(附件1)。

二、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相应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附件2—9)和推荐专家信息确认表(附件10),并对专家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专业能力、科研诚信以及个人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请于10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专家推荐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我厅。

(二)请于10月15日(星期四)下班前,将信息确认表(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我厅。

(三)报送邮箱:k-jh@xtu.edu.cn。邮件及附件请以“单位简称+重点专项名称+专家姓名”命名。

三、其他事项

(一)拟推荐专家目前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注册的,请专家所在单位于10月2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填报等工作。有关技术事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查看,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882999。

(二)后续我厅将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请各单位务必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731-88955375。

附件:1.工信部高新技术司关于开展部主责“十五五”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2.“先进生物制造”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3.“前沿微纳电子”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4.“光电融合”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5.“先进计算技术与系统”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6.“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7.“智能工业软件”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8.“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9.“新型电子材料”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10.推荐专家信息确认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2日


【关闭】